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联合分党校
第87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日程表
(文学院74人,马克思主义学院10人,艺术学院 13 人,体育学院1人,共99人)
时间 | 地点 | 学习内容 | 授课教师 | 考勤负责人 |
3月25日(周四)14:30—18:00 | 教学楼A117 | 1.分党校开班; 2.汲取榜样力量,践悟初心使命——观看《榜样5》专题节目;3.《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讲解》。 | 肖丹 | 肖丹 |
4月2日(周五)14:30—18:00 | 教学楼A1307 |
| 魏霞 | 肖丹 |
4月9日(周五)14:30—18:00 | 校友楼4楼会议厅 | 1.思政教育校外导师敦聘仪式; 2.《丹心从来系家国 不负韶华赤子心》; 3.结合课程所学进行讨论学习; | 尹志君 | 肖丹 |
4月15日(周四)14:30—18:00 | 教学楼A218 | 王高贺 | 魏静妮 | |
4月22日(周四)14:30—18:00 | 教学楼A117 |
| 郑伟 | 王诗雨 |
4月29日(周四)15:00 | 教学楼A117 | 结业测试 |
注意事项:1、完整填写培训记录本的个人信息资料并贴照片(大一寸或者两寸),不贴照片无法确认身份者不予盖出勤章。
2、请提前 10分钟入场,迟到者不准入场,谢绝任何迟到理由。迟到早退者均以旷课论处。
3、党课原则上不准请假。请假需提前1天向所在党支部写申请,经所属党总支审批核实后上报分党校,分党校审批同意方才有效。请假人员须在一周内提交关于某一专题纪录片的观后感(不少于800字)。课前临时请假和课后补假无效,以旷课论处。旷1次课以上(含1次)的学员不再参加补课,需要在下期党课重新报名参加学习。
4、在课堂上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不许打瞌睡、交头接耳、看课外书、讲电话、玩手机、使用电脑做其他作业等,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不予结业,并在一年内取消其参加党校培训报名资格。
5、请假 2 次课(含2次)以上不予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