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联合分党校
第88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日程表
(文学院27 人,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艺术学院20人,体育学院4人,华文学院1人,新闻与传播学院24人,共78人)
时间 | 地点 | 学习内容 | 授课教师 | 考勤负责人 |
9月 16 日(周四)15:00—17:30 | 教学楼A204 |
2. 汲取榜样力量,践悟初心使命——观看《榜样4》专题节目;3.小组讨论交流: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入党积极分子如何对标先进,见贤思齐 | 肖丹 | 肖丹 |
9 月 23 日(周四)15:00—17:30 | 教学楼A204 |
| 梁敏玲 | 肖丹 |
9月30日(周四) 15:00—17:30 | 教学楼A204 | 1.《向中国共产党学习提高竞争力!》; 2.小组讨论交流:结合前面课程学习、忠班学员经验分享、优秀共产党员心路历程分享,进行小组讨论交流如何端正入党动机。 | 黄跃雄 | 李琛 |
10月14日(周四) 15:00—17:30 | 教学楼A1304 | 苏柯 | 曹艺凡、李琛 | |
10月16日(周六)9:00 | 体育馆一楼电教室 | 结业测试 | | 肖丹、王苑伊 |
注意事项:1、完整填写培训记录本的个人信息资料并贴照片(大一寸或者两寸),不贴照片无法确认身份者不予盖出勤章。
2、请提前 10分钟入场,迟到者不准入场,谢绝任何迟到理由。迟到早退者均以旷课论处。
3、党课原则上不准请假。请假需提前1天向所在党支部写申请,经所属党总支审批核实后上报分党校,分党校审批同意方才有效。请假人员须在一周内提交关于某一专题纪录片的观后感(不少于800字)。课前临时请假和课后补假无效,以旷课论处。旷1次课以上(含1次)的学员不再参加补课,需要在下期党课重新报名参加学习。
4、在课堂上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不许打瞌睡、交头接耳、看课外书、讲电话、玩手机、使用电脑做其他作业等,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不予结业,并在一年内取消其参加党校培训报名资格。
5、请假 2 次课(含2次)以上不予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