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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党委关于2022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含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续培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3 来源: 文学党建

院内各生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各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并规范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工作。为做好2022级新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在接收新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前,要认真检查、核对以下内容:

1.对于党组织关系从广东省内涉密单位和广东省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党员: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一式三联,需将第二、三联一并交至我院;介绍信抬头的填写应规范,省外转过来的介绍信抬头一律为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不能随意涂改,转往单位为中共暨南大学文学院委员会;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级及其以上单位党组织盖章(含二级党组织-学院党委)。凡介绍信不符合规定的,请退回重新办理

2.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本单位的研究生:不需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由学院统一在系统中将其调整至相应的党支部。

3.本校外院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我院的研究生的:需原党组织关系所在二级党组织通过系统从网上进行转接,无需开具介绍信。

4.预备党员须在预备期内转入组织关系。超过预备期仍未转正的党员,需与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协商并办理转正后,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5.党员档案材料核查。各党支部要严格核查转入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对党员材料不齐全、丢失、不规范、甚至有伪造和突击发展之嫌的,一概不予以接收,退回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补充完善党员材料后重新办理。具体查档时间请等待后续通知并填写《学院新生党员档案资料转入排查确认单》(附件2),填完后统一交至学院301-1办公室

自带档案材料的党员请将党员档案交到支部联系人处,支部收齐后于829交至学院301-1办公室肖老师处

二、对于党员档案材料完备规范、系统流程和介绍信无误的,由学院统一办理:

1.支部书记将支部内介绍信和党员信息表于829收齐交至学院301-1办公室老师处,由党支部书记统一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附件1)并发送至老师邮箱

学院汇总后统一将省外党员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广东省内转入我校且系统内转接未成功的,应主动与转出单位联系。由学院统一汇总所有转入党员信息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统一审批转入。

2.各省外线下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请及时联系支部领取盖章的纸质回执联,并以邮寄、邮件等方式返还给原党组织。

三、对于新入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为方便后续的接续培训,相关材料办理要求如下:

自带档案材料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相应的入党材料及时到支部联系人支部收齐后于829交至学院301-1办公室肖老师处入党材料人事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请支部联系人到学院核查,具体查档时间请等待后续通知并填写《学院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档案资料转入排查确认单》(附件3),填完后统一交至学院301-1办公室如果材料缺失或不全,请及时联系原党组织补齐,以便后续在院内继续发展入党。

1)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应当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谈话纪实表、团组织推优材料、确定为积极分子的公示、确定为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直至 2022 年第二季度)、个人自传、入党培养登记表或考察表

2)发展对象档案材料应当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谈话纪实表、团组织推优材料、确定为积极分子的公示、确定为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直至 2022 年第二季度)、个人自传、入党培养登记表或考察表、征求党员群众关于本人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确定为发展对象公示、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公示、发展对象政审登记表、政审函调证明材料信等。


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党委组织员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0198

  

暨南大学文学院党委

2022823

附件1-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xls

附件2-文学院新生党员档案资料排查确认单.xlsx

附件3-文学院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档案资料排查确认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