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联合分党校
第92期党员发展对象学习班日程表
(文学院34人,马克思主义学院4人,艺术学院20人,体育学院10人,共68人)
时间 | 地点 | 学习内容 | 考勤负责人 |
10月7日(周六) | 教学楼A204 |
| 肖丹 |
10 月12日(周四)14:30—17:30 | 教学楼A204 |
| 肖丹 |
10月19日(周四) 14:30—17:30 | 教学楼A204 |
| 肖丹 |
10月26日(周四) 14:30—17:30 | 艺术学院308 |
| 王诗雨 |
10月30日(周一)17:15—18:00 | 教学楼117 | 结业测试 | 肖丹 |
注意事项:1、完整填写培训记录本的个人信息资料并贴照片(大一寸或者两寸),不贴照片无法确认身份者不予盖出勤章。
上课请至少提前 10分钟入场,迟到者不准入场,谢绝任何迟到理由。迟到早退者均以旷课论处。
3、党课原则上不准请假。请假需提前1天向所在党支部写申请,经所属党总支审批核实后上报分党校,分党校审批同意方才有效。请假人员须在一周内提交关于某一专题纪录片的观后感(不少于800字)。课前临时请假和课后补假无效,以旷课论处。旷1次课以上(含1次)的学员不再参加补课,需要在下期党课重新报名参加学习。
4、在课堂上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不许打瞌睡、交头接耳、看课外书、讲电话、玩手机、使用电脑做其他作业等,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不予结业,并在一年内取消其参加党校培训报名资格。
5、请假 2 次课(含2次)以上不予结业。